柬埔寨王国
民族 宗教 君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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柬埔寨王国政府
例号:75
关于成立国防部发展局
法 令
王国政府
- 参阅柬埔寨王国宪法日
- 参阅于2008年9月25签署关于委任柬埔寨王国政府的第908/1055号王令
- 参阅于1994年7月20日签署关于政府内阁的组织与运作法颁行的第02/94号王法
- 参阅于1996年1月24日成立国防部长的第0196/07号王令
- 参阅于2001年7月18日签署关于重新组合王家军总司令部的第0702/237号王令
- 参阅于2000年9月14日签署关于国防部的组织与运作的第65号法令
- 根据军事发展事业的需要
- 依照国防部长的申请
决 定
第1条:成立国防部发展局
第2条:国防部发展局的职责是作为国防部在军事发展事业的参谋,以提高军人的生活水平,为国家经济发展事业作出贡献,其职责如下:
- 带领管理所有王家军属下的发展单位、工厂、公司企业、手工业、农场等等。
- 作总体发展规划,其中包括农业、工农业、手工业、畜牧业等,根据地理位置、实际市场需要与条件负责任透明地实践,争取多领域收入,提高王家军的生活水平。
- 良好管理王家军发展单位的所有房地产与资源。
- 对王家军、退伍军人、失去工作能力的军人进行农业、手工业培训(地方级、中级)。
- 依照现有法令,与国内外的公司企业、国家单位、私人领域合作开发项目。
- 总结发展事业的一切成就,向国防部报告。
- 提高生活素质、纪律、道德、军人的威望。
- 接受国防部的其它任务,国防部发展局由一位局长和三位副局长带领。
第3条:国防部发展局有以下组织结构:
- 局长
- 副局长
- 秘书处
- 人事处
- 财政处
- 计划、教育与培训办公室
- 公共联系办公室
- 技术与装备管理办公室
- 农业办公室
- 手工业办公室
-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
- 农场
国防部发展局各办公室的组织结构、职权与任务,由国防部部长通告规定。
第4条:所有与本法令内容相违背的法规一律作废。